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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澧县明确环保督察整改“三个一”工作机制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08-07 16:17   【字体:    

“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政府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采取一个环境问题一个方案、一个责任单位负责、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扎实抓紧整改,确保所有交办问题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内100%整改销号”,这是日前在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湖南反馈情况视频会后,常德市澧县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环委会办公室,向全县发出的“再整改令”。

今年4月份中央环保第六督察组进驻湖南开展下沉督察以来,共向常德市澧县交办环境信访件30件(次),省政府督查室交办突出环境问题6件。按照“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的工作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在受领交办任务后,普遍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纷纷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工作方案。通过“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等方式,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关于下一阶段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强调,一是要加大整改力度,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政府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采取“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个责任单位负责、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实行“一事一册”,确保所有交办问题整改销号;二是要强化督导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环委会办公室成立后续跟踪督导组,对承担整改任务的各责任单位,继续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不断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工作实效,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评估内容进行重点考核结账;三是要严肃责任追究,凡对整改工作任务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力、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环委会要适时向纪检、检察机关移送相关案件线索,严格依法依纪启动问责追责程序。

常德澧县明确环保督察整改“三个一”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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