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环保局监察大队集体学习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建设一支作风硬,懂业务的环境监察队伍,7月17日,吉首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集体学习了《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
本次学习主要对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适用情形、实施对象、实施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并结合日常工作中的实际案例进行交流讨论,明晰各种法律解释和新的环境执法理念。
通过本次学习,吉首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的法律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在严查、严处、严罚上下功夫,用新《环保法》的“钢牙利齿”,“咬”住排污者的环境违法行为,促使其不敢触碰法律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