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长江委到双峰开展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
5月19日至20日,水利部长江委水资源保护局保护处处长王波率长江委水文局、水生态所和省水科院专家组成的现场核查组一行8人,在娄底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来到双峰现场核查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基础信息。
根据国务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第34号)和《水利部环保部住建部关于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水资源函〔2017〕89号)精神,为加强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双峰县于2016年10月至12月进行了入河排污口核查登记,本次现场核查是在该县自查申报的基础上,围绕排污口设置布局、重点行业污水排放情况、管理制度建设等三个方面开展工作,核查组重点对双峰县域20处规模以上(日排废污水300立方米或年排废污水1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以及雨污合流市政排水口按照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设置单位基本情况、监测情况等内容进行逐项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