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专项督察
为配合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南省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质量和洞口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时效,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5月18日至5月19日,洞口县县委办潘洲洋副主任带领县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洞口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指挥部督察组先后对石江镇、竹市镇、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国土局等5个单位交办件办理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察发现各单位针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和洞口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均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期限,开展了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专项行动。5月10日,胡俊敏副县长在水利局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就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专题部署;5月16日,县卫计局召开会议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进行部署,与全县所有医院、卫生室签订了责任状,并与专业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签订合同;5月11日,竹市镇牵头召集县国土、环保、公安、安监、公路、林业、市监等职能部门对信访件反映所涉企业依次进行了走访排查;12日,针对秀丰村内企业发现的问题,召开了全体重点建材企业关停整顿动员大会,要求所有企业关停自查,立即整改。对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各单位坚持交办不过夜原则,迅速部署落实,并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整改,上报案件材料。
督察组就部分单位存在厌烦松动情绪、信访件办结率低、停产整顿措施不力等问题向督察单位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落实,克服厌烦松动情绪,确保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市交办任务;二是要加快信访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速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前落实;三是要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形成合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的齐抓共管环保工作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