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四大举措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
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督察湖南期间,南县把环保督察工作作为一号工程、头等大事来抓,三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三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制订《南县环境保护整改方案》(南政办发〔2017〕4号);成立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南县环保督察领导小组,上下联动,快速反应,严查快处,及时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确保督察实效。
快速反应,健全工作机制。县级层面迅速与之建立了三方面工作机制:县协调联络组(组长为分管环保的副县长)与省、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的定期工作对接机制;县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统一归口的交办督办机制;县环保局每晚9时的工作点评调度机制,及时办理、回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督办件。
上下联动 ,狠抓工作落实。督察期间,相关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抓环保问题整改,主动同省、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对接工作,沟通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对中央督察组交办和督办的问题,在落实责任追究,关闭违法企业,打击非法排污,整治饮用水源环境问题等方面,反应迅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严查快处,形成高压态势。县水务、科工、农业、畜水、住建、公安、林业和环保部门协同作战,把环保督察的触角延伸到全县的每一个角落。全县明确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方向,变被动为主动,结合群众投诉的线索,对水污染防治、矮围网围拆除、实心粘土砖厂专项整治、三仙湖水库和大通湖湖泊南县流域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环境问题,多梯次开展督办督察;对赖、拖、躲的环境违法案给予坚决打击,极大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及时办理,确保督察实效。督察期间,南县收到中央环保督办件1件。 2017年4月27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第三批第56项信访问题交办件(益环督交〔2017〕6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练世宏迅速组织县环保、畜牧水产局,对环保督办件中所涉及的南县振旺养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督办、执法。5月3日晚上,县长黄育文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召开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问责机制,严格按时间节点从严从快办理中央环保督办件。鉴于南县振旺养殖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排污属实,要求县环保局顶格处理,依法向县公安局移送,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同时,给予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两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县公安局正在调查取证,准备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