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认真清查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
永定区环保分局接自到张家界市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关于督促加快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度的函》(张环函[2017]5号)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班子,抽调5名专职人员,认真清查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永定区境内目前存在有12家河道采砂,其中10家位于澧水,1家位于茅溪,1家位于九斗溪。除位于九斗溪的一家属于缓冲区外,其余均属于实验区。自接到清查通知以来,永定区环保分局对这些采砂场进行了违法行为查处,并下达了限期关闭通知。与此同时该局还认真清查境内涉及大鲵自然保护区的水电,其中涉及大鲵保护区的共有25座,不涉及的有13座,其中涉及实验区的有10座,缓冲区15座。其中1995年保护区成立以前建成的有30座,基本为60-70年代建设的小水电,保护区设立以后建成的有8座,其中有一座在建,皆位于澧水及其支流。这些水电站大多数未到环保部门办理任何环评环审手续,目前环保执法部门已介入查处阶段,清查工作高效完成,从而使永定区境内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得以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