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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两严"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6-12-20 00:07   【字体:    

今年以来,醴陵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全面做好环境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认清"执法形式。醴陵市环保局不断创新执法形式,采取分级网格化方式对重点企业实施监管。同时,建立了《醴陵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库》,采用摇号方式即"双随机"执法检查,全方位落实执法检查工作。

二是"理清"执法要素。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做到事实不清不盲目决定,证据不充分不勉强决定,定性不准确不轻易决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忙于决定,法律条文不确切不随意决定。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和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监察执法。

三是"扫清"违法行为。决不让违法排污企业有任何回旋的余地。今年来,株洲市环保局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共清理排查出406家,全部按规定、要求开展整治。其中,完善备案类318家,整顿规范类26家,淘汰关闭类62家,清理整治完成率为100%。同时,认真开展环保后督查活动,有效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巩固环境监察执法和整治成果。

四是"肃清"违法要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事件,坚决消除环境污染隐患。9-11月期间,株洲市环保局紧抓执法大练兵的契机,合理调整执法力量,多管齐下实施整治。经统计,株洲市环保局共对25起违法行为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实施扣押措施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

五是"查清"排污收费工作。株洲市环保局严格按《排污费征收管理条理》开展工作,采取抓大不放小的原则,查清各个企业应交排污费用,积极扩展污染源征收面,以管促收、以收促治,以期减少各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截至11月底,株洲市环保局已基本完成年度排污收费任务。

一是"严正"对待信访工作。环境信访事件是排污企业是否守法经营的信号源,是监察大队实现对排污企业有效监管的突破口。我局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对来信来访始终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登记、迅速处理、及时回复"。截止11月,我市共处理环境信访案件236件,受理率、处理率均达100%,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二是"严格"做好"三同时"工作。"三同时"制度是把住污染控制一道"闸门",对未按环评和审批意见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一律不允许试生产和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努力做到不欠新帐。截止11月,醴陵市共通过"三同时验收"的建设项目23家。(醴陵市环境保护局周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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