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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排污权交易工作迎检完成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6-12-19 18:20   【字体:    

2016年12月15日,湖南省排污权交易工作检查组一行在湘西州排污权交易所领导陪同下,对吉首市2016年排污权工作进行检查。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和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吉首市自2015年开始对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铅、镉、砷等七类污染物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全市分配初始权企业29家。2016年,4家在建未收缴,1家停建放弃指标,实收24家。排污权有偿使用应缴费为32.86万元,收缴率达100%,所收费用全部进入国库。所有工作情况在交易平台上进行录入,按要求建立“一企一档”的工作档案。

检查组对吉首市排污权工作给予重复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吉首市排污权交易工作迎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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