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2016年8月3日,花垣县人民政府召开第3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认为,环境保护工作是我县的重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大家要高度重视。通过这几年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治理,我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会议要求,一是各生态红线划定成员单位要结合我县实际和《十三五规划》,认真研究、核实,按照会议精神提出我县调整、修改意见报省、州环保部门。二是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不是环保部门一家之事,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各项目业主,要按照省政府《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和《花垣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企业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倒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