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实行所有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须有偿使用和交易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运用市场机制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的有效手段,倒逼企业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和结构升级。
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桃花江,我县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工业企业开展了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的申报、核定和分配工作。目前,经过一系列审核程序,已对全县第一批、第二批共计79家工业企业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明细进行了公告,共核定化学需氧量初始分配量473.13吨,核定氨氮初始分配量34.46吨,核定二氧化硫初始分配量3695.85吨,核定氮氧化物初始分配量3272.41吨。确保了初始排污权申报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此外,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扎实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自2015年排污权储备与交易工作在我县开展截止到今年4月,共收缴全县57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费,收缴金额103.3095万元。排污权交易项目11笔,共计金额165.96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