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排污权交易顺利启动
今年,泸溪县10家企业首次缴纳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我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初战告捷。排污权初始分配量以环评控制量、2010年污普数据、“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达标排放量为分配依据,我县共计可分配化学需氧量220 吨、氨氮260 吨、二氧化硫1753.007 吨、氮氧化物407.34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化学需氧量230元/吨.年、氨氮260元/吨.年、二氧化硫200元/吨.年、氮氧化物200元/吨.年。按省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标准为化学需氧量2万元/吨、氨氮4万元/吨、二氧化硫1.5万元/吨、氮氧化物2.5万元/吨,今后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必须从排污权储备交易机构购买取得相应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