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全面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核查工作
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5年4月21开始至6月底,历时两个多月,配合省站完成了株洲市土壤质量监测国控点位的核查工作。共实地核查5个县61个点位,并结合利用遥感参与布设部分特定点位工作,最终确定株洲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86个。
本次任务来源于湖南省环保厅《湖南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布设申请方案(征求意见稿)》,湘环办函【2015】53号文件要求。根据省厅布设申请方案,遵循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布设方案和我市当前实际,结合"七五"土壤背景调查,"十一五"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以及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情况,开展株洲市土壤监测国控点布设工作。
确定基础点位37个。根据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十一五"土壤调查点位信息和监测数据,采用网格状布点法,以耕地为范围建立8KM*8KM网格,最终确定耕地基础点位37个,其中新增4个,其它为十一五土调点;以林地为范围建立32KM*32KM网格,最终确定林地基础点位12个,均为十一五土调点。
确定背景点位3个。根据"七五"、"十一五"土壤调查网格64KM*64KM,优先选择原背景点,根据布点原则和实际情况结合,我市共选择3个背景点位,分别在株洲县、攸县和炎陵县。
确定特定点位34个。国家关注的重点区域以主要的污染场地和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等为主,兼顾其他类型的重点区域,包括蔬果种植基地、规模化养殖场周边、大型交通干线周边、污染行业企业周边、采矿区周边。按照各个重点关注区点位布设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市共布设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点位4个,其中两个为2014年试点监测点位,两个为本次新增点位;蔬果种植基地点位3个,为2013年试点监测点位;规模化养殖场周边点位8个,为本次新增点位;采矿区周边点位3个,为本次新增点位;大型交通干线周边点位4个,为本次新增点位;污染行业企业周边点位12个,为本次新增点位。合计株洲市特定点位34个。
点位确定后,全市86个点位分五年采完,每年约采集15-20个左右的点位。(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李桃易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