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环保局开展“三定”工作
为进一步明晰职责、减员增效、优化配置、提高效能,按照古丈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古丈县环境保护局(内含直属二级机构)全面启动了“三定”工作。
根据《中共古丈县委古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丈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古发〔2015〕3号),设立古丈县环境保护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日前,该局已初步完成《古丈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预审稿上报该县编办审核,笔者从预审稿发现,该局依据州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相应变更,新增职责3项,主要职责12项,核定行政编制4人,调整和整合后内设机构6个,直属机构3个。
“三定”工作的开展,将在权责划分、政务公开、为民办事、部门协调等方面带来很大推进作用,更利于环保工作的开展,该局在开展“三定”的同时,继续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部内考勤管理,提高执行力和办事效率,打造学习型机关,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