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开展“蓝天碧水·美丽涟源”环保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为广泛传播和弘扬“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提升人们对“生活方式绿色化”的认识和理解,并自觉转化为实际行动,呼吁人人行动起来,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涟源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以“蓝天碧水·美丽涟源”为主题,集中在5月10日--6月10日开展环保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学龙任顾问,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梁毅任组长,市环委会全体组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宣传的形式多样:
(一) 媒体宣传。在涟源电视台、手机报、今日涟源、涟源新闻网等我市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版,开办专题访谈,大力宣传我市加强环境保护做出的决策部署等内容;结合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和我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宣传惩治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曝光环境污染严重企业,展现我市铁腕执法、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加大环境执法震慑力;制作环保公益电视广告,在重要时段向广大市民滚动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和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引导自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和行动。
(二) 社会宣传。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和《“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环境危机感和责任感,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企业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推动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化。
1. 每个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一次环保政策法规,开设一个环保宣传橱窗,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泛开展环保宣传。
2. 各乡镇(办事处、经开区)要召开一次环保工作专题党政联席会;更新一期宣传橱窗;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制作10条以上永久性墙壁宣传标语,制作两块户外大型永久性宣传牌。
3. 市教育局要安排部署全市每个班级上好一堂环保知识课;向每个家长发放一份“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倡议书,号召全体市民提高环保意识、践行绿色环保理念;组织学生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在每个中心学校开设一个环保宣传橱窗。
4. 市城管局要利用市民广场、繁华街口、交通要道、汽车站、火车站等人群聚集区现有的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以及宣传栏,广泛开展环保公益广告发布,场所要求4处以上。
(三) 集中宣讲。市委宣讲团将于5月上旬在全市各部门单位、学校及企业开展主题集中宣讲,各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利用周一下午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安排好集中宣讲活动。
活动的开展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我市环保事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