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环保局组织开展环保“后督察”工作
为切实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能,巩固执法成果,确保环境安全,2015年4月,浏阳市环保局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监察大队、监测站、法规科等科室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2014年下达过整改要求的7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环保后督察。
通过检查发现,湖南民合化工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等16家企业按要求正在整改,浏阳市九溪石灰厂等18家企业整改工作缓慢。根据检查情况,市环保局对整改工作缓慢中的16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理并在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对4家重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约谈。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环境风险企业的监管,督促已整改到位的企业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其运转正常,污染物做到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企业,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对污染物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治,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长沙市环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