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确立2015年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目标
为巩固提高全区农村垃圾治理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永定区出台《永定区2015年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2015年永定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目标为:农户庭院物品摆放有序,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零星垃圾;集镇、村(居)整洁干净,基本没有散堆垃圾;库(塘)水面基本没有漂浮垃圾;村(居)道路基本没有裸露的人畜粪便;公路沿线及河道(溪沟)基本没有散落的白色垃圾。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乡镇(街道)、村(居)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
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化工程,为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永定区从五个方面入手搞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一是强化示范引领。将城区周边及公路沿线的后坪、沙堤、尹家溪、等15个乡镇作为全区垃圾治理重点乡镇建设,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持久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将垃圾治理的意义、方法宣传到学校、村居、农户,引导学生、农户开展垃圾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定期召开农村垃圾治理专题会议,部署垃圾治理工作。各村(居)定期召开群众大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垃圾大清除。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推介先进典型;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够明显的后进典型,要及时予以曝光。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将全区农村垃圾治理保洁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具体资金安排由领导小组根据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审定。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政策扶持及专项资金支持。同时,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方式,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居)民卫生行为。乡镇(街道)、村(居)不断完善垃圾治理相关制度建设,定期开展检查评比,通过严格考核强化各项制度落实。鼓励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垃圾清扫保洁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实施市场化运作的乡镇(街道)、村(居),与保洁清运队伍签订合同,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和范围,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罚措施。五是严格督查考评。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区政府督查室定期组织督查考评,每年考评5次,印发督查通报。督查考评结果不仅影响到垃圾治理专项资金的拨付,还将作为乡镇(街道)、村(居)年终考评重要依据。对每次考评排名后三位的乡镇(街道)扣减该乡镇(街道)年度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5%,用于奖励排名前3位的乡镇。全区所有群众工作指导员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所在村(居)搞好垃圾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对各村(居)定期进行督查考评,将考评结果与专项资金划拨挂钩,对搞得好的村居进行奖励,效果差的扣减相应专项资金。年底对垃圾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此项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一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