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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3 个月 怀化办理28 起环境违法案件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5-04-27 08:24   【字体:    

新《环保法》今年1月1 日起正式实施以来,怀化市环保局大力加强环境执法,目前共办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8 起,特别是对一家矿业公司的重金属超标排放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今年怀化市环保局把环境执法作为重中之重,根据环保部发布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环境应急5 个部令及省政府出台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着力抓环境执法管理和案件查处,建立了市县环保部门联动抓执法的常态化机制。今年3 月,鹤城区环保分局对一家洗涤服务部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遭拒后,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中方县环保局与公安、司法、国土、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将2 家非法小塑料加工企业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通过加强环境执法,促使新《环保法》落地,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了强有力的震慑力。“利用行政拘留这样非常强烈的手段,拘留了相关责任人,是因为很多企业以前不怕罚款,但如果要拘留法人或者是相关责任人了,就非常重视了。”怀化市环境监察支队长杨胜的体会十分深刻。同时,怀化市环保局还加强了执法应急工作,与贵州铜仁市、黔东南州环保部门建立执法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下一步,该局将继续落实新《环保法》,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全面落实网格化精细管理,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环保违法零容忍、用重典、严惩处。

新《环保法》实施3 个月 怀化办理28 起环境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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