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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大力开展砖厂专项整治工作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5-03-23 08:19   【字体:    

因历史原因,加之近些年来,随着房地产业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洪江市先后设立了多家砖厂。这些砖厂由于未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存在诸多问题,如“三边”矿窑、属于淘汰落后产能、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未建烟气污染防治设施造成污染严重、村民投诉等。为规范砖厂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改善市域环境质量,洪江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4年12月1日起对全市35家砖厂进行专项整治。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全市实际,洪江市将砖瓦窑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分成两大块进行:一是无采矿许可证的21家砖厂整治由市国土局牵头,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市长挂帅;二是有采矿许可证的14家砖厂整治由市环保局牵头,分管环保工作的常委副市长挂帅。目前专项整治的调查摸底、整治方案制定、宣传发动、执法(断电)文书下达已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正在强力推进。

经过洪江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不懈努力和充分准备,目前无采矿许可证的21家砖厂已于2015年2月14日前全部强制断电,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后期整治方案,坚决实施依法关闭取缔一批,合理布局保留一批,保留下来的砖厂均必须达到环保准入条件,并重新设置采矿权;有采矿许可证砖厂采取限期自行停产和强制断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要求所有砖厂均要建成脱硫除尘设施并通过高烟筒进行高空达标排放,目前已有11家砖厂进行停产整治,2家砖厂已建成脱硫除尘设施和高烟筒,具备了恢复生产的条件。所有砖瓦窑必须取得采矿许可证、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此次砖厂专项整治工作是洪江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新环保法、顺应民生呼声、大胆向污染宣战的具体行动和有力亮剑,这将给洪江市的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生态建设带来极大的溢出效应,也必将推动洪江市的旅游事业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

洪江市大力开展砖厂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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