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开展贯彻实施新环保法联合执法
1月14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政府组织8个区直部门单位和街道的70余名人员开展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大行动,对黎托街道一批无证排污和使用煤、柴等高污染燃料的环境违法单位进行集中执法。
本次联合执法是自2015年1月1日“史上最严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雨花区政府组织的第一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性行动,也是针对目前严峻的空气质量形势,对涉气环境污染企业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之一。涉及的3家企业均在长沙市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办理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气、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大气、沟渠,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大。区环保局前期已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未按要求停止生产并整改到位,仍在继续生产和使用高污染燃烧设施。根据新《环保法》重拳打击违法排污的要求,雨花区开展此次联合执法,现场对3台锅炉进行强制拆除,并依法切断生产供电。同时,在此次执法行动中,雨花区环保局还现场向围观群众发放新《环保法》宣传资料。他们一边仔细翻阅宣传手册,一边认真倾听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的解读,受到了一次生动的环保法律教育。
新《环保法》贯彻实施必须依靠坚决的环境执法,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雨花区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环境执法,树立环保执法权威。据悉,在2015年1月,雨花区还将组织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让企业不敢违法、不愿违法、不想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