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环保局:宣传推广新《环保法》的实施
自2015年1月1日实施新颁布的《环保法》后石门县环保局专门成立了环境案件审理领导小组,并迅速召开了环保公安联合执法联系会,以利于新《环保法》顺利实施。
另外,我县还围绕新《环保法》组织各企业进行学习与宣传,以利于各企业认真执行新《环保法》的各项规定。根据新《环保法》的五大亮点、三大突破,通过制作宣传橱窗,注重基层引导;组织培训,加强理论学习;更新制度,增强执行力等方面对我县各企业进行全面的普及宣传,加强企业员工对新环保法的学习,了解自身的责任,通过对新《环保法》的解读,突出工作中的重点注意事项,为企业敲响环保的警钟,创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