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环保局圆满完成2015年度排污申报工作
根据湖南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环办函〔2014〕148号)文件及怀化市环保局要求,自2014年12月份以来,辰溪县环保局认真部署,狠抓2015年度排污申报工作。为准确掌握我县辖区内的各污染企业生产状况及污染物排放状况,我局对所有排污企业开展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工作。一是安排专人负责。为顺利完成2015年度排污申报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明确申报要求。全面采用新修订系列申报表,实行基本信息申报和动态申报;申报内容要全面、准确、逻辑性强,支撑材料齐全、真实,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报,并按照一般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建筑施工单位、小型三产企业及畜禽类养殖场等分类开展排污申报工作。三是实行动态申报。取消年度预申报,实行动态申报,全面启用新修订的《排放污染物申报表(实行)》,要求各企业于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上报动态申报表。四是指导企业申报。1月9日,我们组织全县所有企业开展了排污申报培训,对申报表格的各项指标内容及填报注意事项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讲解了填报细则与要求,同时还为有条件的企业实行网络服务与指导。经过一个多月的悉心指导,我们全面完成了269家企业2015年度排污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