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环保局组织学习“环保部令”
2015年1月12日,永兴县环保局在局第二会议室召开局副股以上会议,集中学习环保部颁布的第28、29、30、31号部令。
新《环保法》修订颁布后,环保部配套制定、颁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四部部门规章,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使该局干部职工及时掌握四部部门规章的具体内容,规范日常执法工作,1月12日,该局在局第二会议室召开局副股以上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文庭主持,对环保部颁布的四部部门规章进行集中学习。
下一步,该局将把四部部门规章等内容汇编成小手册,发放到干部职工手中,随身携带,方便平时学习,确保新环保法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