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多途径开展新《环保法》学习宣传
为了全面贯彻新《环保法》实施,2015年刚跨入新年,澧县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在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解读新《环保法》的亮点。1日至7日,县电视台从立法理念创新,监管手段出硬招,公众参与环保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新《环保法》的亮点。二是向全县300余家企事业单位法人致公开信。环保局局长刘向阳代表局党组在信中表示,企业的责任不仅是创造物质财富,还应对环境负责,不仅要算经济账,还要算环境效益账,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获取经济利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企业法人认真学习贯彻新《环保法》,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尽快适应和遵守新《环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三是组织开展企业法人新《环保法》学习培训。1月7日,全县150个重点排污单位法人集中在行政中心会议室,由县环保局总工程师辛绪硕授课,学习解读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进一步增强了企业遵守《环保法》的意识。四是组织环保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新《环保法》的学习培训。为了提高环保工作者执行新《环保法》的能力和水平,全体在岗工作人员通过了学习培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学习活动,澧县各界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的热潮,企业法人纷纷表示,一定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开展生产,履行好自己环境保护义务。
澧环办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