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首日 株州市环保局夜查污染企业
2015年元月一日,是新年的第一天,也是新环保法修订颁布实施的第一天,为确保元旦期间全市的环境安全,强化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市局开展了系列强力执法行动。
在李局长亲自部署和带领下,从元月1日当晚10点到次日凌晨3点,重点对清风塘片区开展了为期3天的大气气型污染企业的专项排查行动,支队会同监测站、石峰环保分局等单位分成4组分别对全市株冶、昊华化工、智成化工、海利精细化工、经仕公司等12家涉气企业和常产生异味的区域进行夜间突击排查。李局长对夜间正在生产的企业,深入到各企业生产一线,仔细巡查了车间生产情况及污染设施运行情况,针对现场督查发现的异味大、污染处理设施运行不够稳定的企业,及时与企业负责人分析异味产生的源头,并交办当事企业要果断采取限产压产,指派专人加强设行维护运行等措施,严格控制异味气体外排,如处置不力,将严肃查处。
元月2日下午3点,市局由何长顺副局长组织支队、监测站、石峰环保分局和12家气型污染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了近几日夜查企业的情况,并强调新环保法实施后,企业应履行的环保责任和必须采取的得力措施,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按新环保法的要求,抓好企业生产的环境管理,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同时,为加强全市大气气型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对此类企业开展持续不间断的监管,落实定点、定人、定责,加大对企业驻点巡查,及时处理突发环境问题。市支队由分管支队领导带队分组6组,决定从2015年元月4日至9日对5家直管企业和清水塘中大型涉气企业又开展为期一星期的驻厂巡查和不间断督查。另外,市局安排支队对霞湾港开展每日24小时定点不间断的巡查机制,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并妥善处理,确保了我市环境安全。(胡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