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环保局举行区属企业“新环保法”培训会议
新修订的《环保法》即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区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两型社会建设,同时促进新环保法在岳麓区各区属企业内广泛普及和推广,岳麓区环保局于2014年12月26日上午在区创新办会议室举行了全区工业企业、三产业单位和基建工地负责人“新环保法”培训会议。该区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各区属企业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议特邀长沙环保职院副教授陈勇同志进行授课。培训会上,陈教授从新《环保法》修订背景、新法内容、新法亮点、新法责任等几个方面对新《环保法》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同时结合环境执法实践和典型案例对两高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环保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及《行政拘留》等几个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讲解。
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菊娥同志作了总结讲话。刘局长强调,依法生产、合法经营、遵循新环保法是每个企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是法律赋予每个环保公职人员的权力;希望今天参会的每个企业都能做到尽职尽责,自觉履行排污申报、排污费缴纳、污染治理和控制等环保工作义务,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利用2014年最后几天时间做好新环保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长沙市环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