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举办宣传贯彻新《环保法》培训班
12月24上午,冷水江市举办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培训班,特邀娄底市环保局副局长刘文波授课。全市重点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乡镇办环保分管领导、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环保局局长黄隆华主持培训讲座并讲话。
培训会上,刘文波以《环境形势和环保法律》为主题,通过详实的事例,结合多年工作经验,从全国总体环境形势、环境保护的新要求、新法内容、新法亮点,新法责任等几个方面对新《环保法》进行了系统解读。同时结合环境执法实践,对两高司法解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环境保护按日计罚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讲解。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今年4月24日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法重点在监管机制、法律责任等条款上作出了重要的修改完善,增加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和刑事追责等条款,体现了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环保公益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
黄隆华全面分析了冷水江市当前的环境现状,指出了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要求参训人员要全面了解新《环保法》修订和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发展理念,明确各自责任,扎实开展好新《环保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规范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排污治理设施正常、达标运行;环保部门要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环境执法,推进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