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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首批获得湖南省级生态县(市)命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12-22 15:10   【字体:    

近日,湖南省环保厅发布公告,授予韶山市、桃源县、江华瑶族自治县等6个县(市、区)“省级生态县(市、区)”称号,标志着该市正式成为湖南省首批省级生态县(市)。

韶山市自2010年开始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市)创建工作,历经4年,先后成功申报了7个省级生态乡镇、36个省级生态村、58个市级生态村,取得了省级生态乡镇全覆盖的骄人成绩。韶山市于今年5月9日通过省级生态县(市)专家组技术评估,10月24日通过省环保厅正式验收,11月21日省环保厅进行公示,12月1日发布公告,韶山市被正式授予“省级生态县”称号。韶山市经过4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将“省级生态县(市)”这块绿色奖牌、这份生态荣誉铭刻在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之中。

韶山首批获得湖南省级生态县(市)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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