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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组织学习新《环境保护法》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12-15 08:31   【字体:    

12月5日,汨罗市组织全市乡镇主管环保的负责同志和合法企业一起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新法实施做好准备。

新法于2014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后,确定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朱苇做了动员报告,他分析了目前面临的环境现状,要求各乡镇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要求企业加大投入,加强污染防治,争取在新法实施前完善环保手续;勉励环保执法人员勤政、廉洁,敢于对污染环境的企业或个人做仇人,要加强为群众和企业服务的意识,要以奋发图强的精神留住青山绿水。市法制办的蒋主任详细剖析了新的《环保法》,明确指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更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最后,市环保局局长柳才平同志做了总结发言,一是要把今天的会议精神汇报好、传达好、实施好;二是要尽快澄清家底,看各乡镇各企业的环保手续是否齐全,环保设施是否完备,与企业周边的群众关系如何。三是要抢抓时间,完成企业的转型升级。四是要充分履职,切实维护辖区内的环境安全。

汨罗市组织学习新《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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