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环保局不断规范加强环保监察工作执法程序
我局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在强化法制建设、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使制度更健全,管理更规范,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
一是强化明确了执法监察责任。研究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解细化到岗到人,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考核。在执法过程中,对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工作,职责下放到位;工作人员在环保执法活动中,能够按照职权独立完成工作。
二是创新教育培训机制。为切实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从单位实际出发,制订了学习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实施了的正规培训,针对环境监察相关知识进行了考试。通过培训及考试使执法人员熟悉掌握了环保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是规范环境执法程序。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程序关,坚持做到事实不清不盲目决定,证据不充分不勉强决定,定性不准确不轻易决定,法律程序不完备不忙于决定,利用法律条文不确切不随意决定。
四是加强内部督查管理,创新约束机制。在加强内部督查管理的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设立信访投诉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等各种形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诚恳地接受批评和建议,从而加强了行政执法行为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质量和效率,有效地推动了环境监察工作甚至全局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