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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11-03 15:45   【字体:    

 

为扎实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与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经报请市政府批准,按照《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长政办函〔2014〕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围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扬尘污染源执法检查、加大餐饮企业油烟整治力度等三方面,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各类执法行动。

(一)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加大了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火电、水泥、石化、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工业企业和燃煤锅炉单位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宁乡县以耐火材料行业和小瓦窑行业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共出动执法500多人次对全县34家耐火材料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治理,在开展执法检查3个月内稳妥完成全县34家耐火材料企业的集中整治,目前该项工作获得国家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高度肯定并推广;出动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取缔非法小瓦窑59家。二是加大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工作力度。加大挥发性有机气体(VOCs)排放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有机气体处理能力建设。检查发现湖南湘江关西涂料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无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过滤棉、滤芯、风袋等更换不及时,存在无组织排放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环境监察文书,责令其建立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进行封闭作业,并形成管理制度,定期更换滤芯。

(二)严控扬尘污染源污染

一是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执法检查,对湖南省中医医疗保健项目、世家水木华麓、湖南万寿建设有限公司(八方二期)、湖南园艺建筑有限公司(兴汝金城)等91家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建筑工地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洒水降尘、部分道路未硬化、部分裸土未覆盖等问题,按照《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扬尘污染控制若干规定》文件要求,执法人员当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提出了提出了处理意见及相关要求。二是加大对石材加工行业、矿山现场作业扬尘污染控制力度,芙蓉区对辖区内石材加工企业进行了综合整治行动,截止至2014年9月,已退出石材加工企业138家,拆除60家,70家正在着手开展治理工作。对岳麓区玉江矿业有限公司、长沙开达矿业有限公司、岳麓区顺开石灰石有限公司等12家非煤矿山进行执法检查,就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工段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在矿石破碎工段要求原料堆场采取全密闭堆棚或全密闭圆库堆存措施,其他工段采取布袋除尘措施,并定时进行洒水。

(三)加大餐饮企业油烟整治力度

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湖南省徐记餐饮有限公司金瑞店、中国城戴斯酒店等50家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27家餐饮企业仍然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执法人员要求餐饮单位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以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长沙市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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