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组织80家企业负责人参加全省“新环保法”培训
10月16日至19日,常德市环保局组织全市80家中等以上规模企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省环保厅在韶山举办的第三期“新环保法”学习培训。
培训会上,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分别针对“新环保法”企业的环境责任一新《环保法》解读、环境污染犯罪一“两高司法解释”与司法衔接、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和环境违法案例解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和处置、新环保法与企业环境管理、清洁生产等4个方面的内容组织进行了学习辅导。省环保厅向每位参训人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据了解,本次学习培训按湘中、湘南、湘西北三个区域分片进行,主要是针对中等以上企业单位法人代表及环境管理责任人,包括环境管理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培训对象包含广泛,特别是要求采矿、冶炼、原料生产加工、火电、造成造纸、印染行业及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