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完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大示范工程项目库建设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1667号),怀化市全部县市区被整体纳入武陵山片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推进洪江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步伐,对接与争取国家、省更多、更大的政策、资金支持,该市于8月启动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大示范工程项目库建设工作。
按照“立足现状、着眼长远、优化结构、量力而行”的原则,洪江市重点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能源开发、产业发展、民族文化假设等方面搜集、包装、整理重大示范工程项目。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经信、民委、文化、旅游、扶贫等部门密切配合、精心谋划,于8月底完成了该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大示范工程项目库建设。拟整理43个重大建设项目纳入怀化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大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库,总投资295.84亿元。其中:特色生态城镇建设工程9个,概算总投资141.58亿元 ;石漠化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个,概算总投资15.46亿元;绿色廊道建设工程 8个,概算总投资53.24亿元;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个,概算总投资1.01亿元;美丽山村建设工5个,概算总投资33.26亿元;新能源开发利用工程4个,概算总投资22.2亿元;特色文化生态旅游工程3个,概算总投资9.2亿元;山地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工程7个,概算总投资13.81亿元;生物、地貌多样性保护工程 2个,概算总投资4.67亿元;民族生态文化传承创新工程1个,概算总投资1.4亿元。 (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