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环保局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2014年10月9日,市政府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举行“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启用仪式”。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我局苏国军局长、王蔚知总工程师出席仪式,我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窗口工作人员参加了仪式。仪式中,苏国军局长向首席代表李雨青递交了我局行政审批授权书。
仪式结束后,苏国军局长、王蔚知总工程师到我局窗口看望了工作人员,并希望全体工作人员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一流的服务水平、严谨的办事作风,展示好我局良好形象。首席代表李雨青代表全体工作人员表态,一定认真履职,为企业和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经市人民政府审定,我局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其他办事服务事项共计20项(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免检新车上户环保标志核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进入环保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及在缓冲区从事科研观测调查活动的审批、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拨款贷款贴息项目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务审批、污染防治设施的的拆除或闲置许可、固体(危险)废物转移审批、III类射线装备的辐射安全许可、排污费减免缓交申请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排污许可证(大气、水)年审、申请资金项目验收、清洁生产审批及验收、环保守法证明出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预审)。
根据要求,自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启用之日起,原单位不再受理进驻事项的一切业务。同时,经局授权,赋予首席代表李雨青同志对即办件行使审批决定权和对承诺件、转报件行使审核上报权,对急需办理的特殊事项行使特别处置权,行使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权,并对入驻事项审批工作行使组织协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