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流动课堂”宣传新环保法
8月29日,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内,座无虚席,掌声阵阵。由宁远县环保局组织的环保“流动课堂”正在讲解《新环保法》。
《新环保法》出台后,宁远县环保局为了有效地服务企业和基层群众,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和县域环境质量,突出宣传先行,组建宣传小分队,开辟“流动课堂”深入到各企业、乡镇集市、田间地头开展环保法规宣传。在宣传活动中,宣传小分队立足厂矿和农村实际,在工厂、集市中心地段开设“流动课堂”。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事故展板、播放宣传片等形式,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案例,为大家务实分析当前环保工作形势,深刻剖析《新环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背景、精神、目的和企业应履行的责任义务。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常识、环保与健康知识,并热情为群众提供环境咨询。同时,为扩大广大群众受教育覆盖面,宣传小队采取出动宣传车、走村入户等宣传方式,走进厂矿、企业、社区、田间地头,深入群众家中,将环境保护资料送到群众手上。“流动课堂”既进行了环保政策法制宣传,提高企业的环保工作水平,同时又拉近了环保与广大群众之间的距离,为稳步推进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宁远率先崛起、全面建成美丽宁远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