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环保局奖励一名举报人200元
2014年8月7日下午,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东风路街道有一家私人开办的小型电镀厂,请我局执法人员进行查处。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相关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电镀厂由原电声器材厂职工朱某某开办,未办理任何证照。因小电镀属国家明令禁止的产业,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电镀厂经营者下达了执法文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设备,关闭撤离。该电镀厂于当日下午停止了生产。此后,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电镀厂经营者进行了调查询问,并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对其停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该电镀厂恢复生产的情况。8月12日上午,该电镀厂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拆除了生产设备,自行关闭。8月19日,我局根据《开福区环境保护局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XXX给予了200元奖励,这是我区实行举报有奖以来奖励第一人。我区在全市率先实行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行为,欢迎群众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举报,并承诺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开福区环保局环境污染举报电话:84558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