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环保局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
为全面落实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汝城县环保局积极引导,坚持以人为本,改变环境保护由过去的“可以让公众参与”变为“必须让公众参与”,采取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动员。利用电视、文艺节目、送知识下乡、网络和手机等媒体大力宣传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使公众理解并支持环保政策并自觉参与。
二是实行环境信息公开。通过汝城县环境保护局网站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环境监察信息、企业环境信息公告公示并在网站开办“环保投诉”专栏,安排专人随时跟踪网站征集意见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落实,反馈落实结果在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开辟有效的意见表达和投诉渠道,化解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环境矛盾与纠纷的作用,为百姓分忧,为政府助力。聘请部分汝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环境保护监督员,并发送一封信,邀请他们监督、支持环保工作。召开企业主座谈会2次,发放征求意见函100多份,网络受理群众投诉20多起,征求各类意见建议6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