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环保局修订权力运行制度 推进法治建设
为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机关法治建设,根据永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永兴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法发〔2014〕4号)的要求,永兴县环保局积极做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修订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永兴县环境保护局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由法制宣教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权力运行制度进行修订。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局内工作职责、流程调整等方面的前提下,对该局正在行使的行政职权、权力的行使依据、运行流程,相关的配套制度等内容进行修订、调整、规范。
目前,该局修订的《永兴县环境保护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送审稿)已通过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在报县效能办审核通过后,将由县政府信息中心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