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如何发力
作为基层的县级环保系统,由于他处于环境保护的前沿地带,近年来地位越来越重要,权力越来越大,廉政风险也越来越大。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正确把握县级环保系统反腐倡廉的形势和特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笔者认为:县级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强增教育的穿透力
加强思想教育,建立教育、预防、惩治的反腐体系,让人们从思想源头上防治腐败。是我们今后反腐倡廉的一个有效着力点。作为县级环保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地位和特点,把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把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是简单的教与学的关系,而应该把它看成是涉及反腐倡廉诸多环节改革创新的系统工程。要改革创新,拓宽思路,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特点,要使掌握着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廉政问题不只是个人思想道德层面的小节问题,而是重大的党性问题;不是小是小非问题,而是大是大非问题;不是非原则问题,而是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以增强教育的穿透力。
二、 强化制度的约束力
反腐倡廉制度,是旨在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使掌握着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建设必不可少。当前,环保系统根据国家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已经制定了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制度的制约力还不够,还有待完善。县级环保系统处于环境保护的前沿地带,掌握着“项目审批”、“污染处罚”、“资金安排”等诸多权力,掌握着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权力过分集中,如果意志薄弱加上缺乏制度约束,就会出现“权力寻租”或“贪污受贿”。所以,要有效强化对领导权力的约束力,加强责任追究。就要坚决做到“四个力戒”,创新完善“五个机制”,主要是:力戒形式主义,力戒盲目决策,力戒奢侈浪费,力戒弄虚作假;创新完善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创新完善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创新完善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创新完善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创新完善不必腐败的保障机制。使掌握着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能腐败、不敢腐败
三、强化监督的制衡力
当前,县级环保系统虽然存在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但这些监督仍然存在缺位或者流于形式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制约力。 一是着力在“开门反腐倡廉”上下功夫,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反腐败,特别是要充分利用来信来访信息资源,有针对性地加大谈话提醒工作力度,把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着力在“阳光反腐倡廉”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着力在“制度反腐倡廉”上下功夫,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四是着力在“科技反腐倡廉”上下功夫,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要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和装备保障力度,通过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等手段,不断拓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和效率。
四、 强化惩治的威慑力
惩治是惩防体系的重要环节,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取得更好的预防效果。强化惩治的威慑力,重点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打破人情关系。中国是一个人情网交织的国家,很多事情因为碍于人情而无法下手。要想强化惩处的威慑力,必须打破人情网。二是公之于众。对于有腐败问题的相关人员,不能包庇姑息,要将其问题公之于众,不仅要接受法律的惩罚,还要接受道德的审判。尤其是近年来,县级环保系统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开展了“三公”消费、“小金库”、“公务用车”等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积极成效。但也要看到,这些领域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而这些问题又是公众比较关注的问题,会影响党的执政形象。要高度重视和狠抓专项治理行动,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专项行动整治力。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体现环保为民、环保利民、环保惠民、环保便民。实现习总书记所要求的“打铁还要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