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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在2013年度环评机构考核中零记点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6-20 12:22   【字体:    

6月18日,根据《关于2013年度在湘环评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湘环函〔2014〕281号),《湖南省在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2013年考核方案》及《湖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价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市环保局有关部门对我院编制的环评文件从资质、质量、效率三个方面日常考核记点。我院2013年年度共编制市级报告书(表)214本,省级报告书(表)9本,年终考核抽取报告书(表)11本,在考核的50家环评机构中,我院报告编制总数位居第二,但在日常的市级考核、省级考核及年终抽查考核中均无记点现象。

我院近年来不断开展"加强报告编制质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环评报告编制更加规范,整体质量不断提高。我院通过完善环评全过程管理制度,细化质量控制程序,明确各环节质量责任,从各方面优化我院的环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做到:一是完善内部管理,严格内部规范。针对业务量扩大、新员工增多、员工业务素质良莠不齐等情况可能对报告书、报告表质量带来的影响,从审核层面上保证环评报告表的质量。二是引入全面风险管理,严控风险点。全员参与,分析并明确环评工作的风险控制点,在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现场调查、产业政策和审批要求的工艺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重点防范,确保工作质量。三是强化职业培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规范环评编制格式、编制规范等;定期进行环评技术研讨,提高环评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从技术层面上保证环评报告表的质量;组织相关人员对政策法规、把握环境保护大方向,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工作质量。(廖海玉)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在2013年度环评机构考核中零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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