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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七举措”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6-09 08:50   【字体:    

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靖县环保局采取“七举措”,从而使危险废物管理步入正轨

一是确定重点监管企业,突出管理重点。将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0吨(含100吨)以上的企业列为国家级监管重点源;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含10吨)以上的企业列为市级监管重点源;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吨(含1吨)以上的企业列为区县级监管重点源。经严格筛选,确定了9家产生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管理。

二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工作。

三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各产生、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立、健全了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四是编制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各产生、经营单位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要求,全部编制了危险废物应急预案专章或专篇。

五是制定管理计划。各企业按照要求,于年初均制定了管理计划并报区局备案,完善了危险废物管理各项措施。

六是建立管理台账。各产生、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认真记录了危险废物自产生、贮存、处置、利用等各环节的情况。

七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各单位修建了相对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落实“三防”措施,设置了警示标识和识别标签,规范了危险废物现场管理。

保靖:“七举措”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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