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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环保局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6-03 16:22   【字体:    

汝城县环保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工作中积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反对奢侈浪费之风的要求,采取“五项”措施规范公务接待,有效达到厉行节约的目的。一是“定接待程序”。要求所有公务接待要经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出具接待单,并安排陪同全程接待,陪同人数控制在2名左右。二是“定接待地点”。规定中央、省、市、县各级来客的分级接待地点。三是“定接待标准”。确定具体的各级客人接待标准,原则不上水果、香烟,不送特产,超额部分由经办人负责。四是“定签单人员”。规定招待完成后,由指定后勤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签单,并注明招待用途。五是“定结算方式”。规定对公务接待消费的实行审核转帐结算或公务员卡结账报销。六是“定报账程序”。招待费报账帐时,需经办人签字,证明人签证,纪检组长审查,局长审核,最后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审批。

汝城县环保局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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