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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确保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5-09 09:06   【字体:    

去年11月15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作为省人民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娄底市作为湘江流域八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严把新项目准入关。做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若毁绿水青山,宁舍金山银山。”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各县市区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5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界碑、开展水质监测,取缔工业和生活排污口、规范畜禽和水产养殖行为。

推进项目实施。根据省里确定的“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度的主要任务要求,娄底市重点要做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大型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水防治工作,坚决把矿山污水排放截住,把尾矿库拦住,把重点化工和其他企业的污水截住,关停并转一批“五小”企业,完成冷钢等10家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沿流域中心集镇以上城镇的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娄底市境内湘江一级支流涟水、二级支流孙水河侧水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质要求。目前娄底市已建立“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共有296个,预计总投资达29亿元,其中2013年核2014年要完成的项目达152个(2013年33个、2014年119个),纳入了全省的重点项目达66个。

强化考核严惩措施。娄底市将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监察、环保等部门配合,积极开展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市重点项目办实行月调度、季讲评制度;严格按《娄底市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把“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考核,奖惩到位。

娄底确保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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