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环保局加强公务车辆管控
为加强单位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公务用车安全,汝城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控。
一、规范车辆使用。各股室需要用车的,必须先向办公室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司机见出车单后方可出车。干部职工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旅游观光、探亲访友或参与婚丧嫁娶等非公务活动,对违规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规范车辆登记。凡逢节假日、双休日,无特殊公务不得出车,如有公务确需要出车,必须填报节假日公务用车登记表,上报审批,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规范油耗管理。所有车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里程核定表核算油料,加油统一用油卡,非特殊情况不得用现金加油。车辆实行“一车一卡一帐、定期公开”制度。
四、规范车辆维修。车辆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维修前,由办公室分管车辆人员上报局长签字,财务人员凭单结帐,司机个人结帐发票一律不予报销,未经同意的车辆维修和购买零配件等物品一律不予报帐。
五、规范公车停放。非公务活动期间,公车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单位指定位置,不得在单位外乱停乱放,更不能把公务车开进休闲娱乐场所等地方。每天由门卫在晚上上锁之前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登记,每周上报办公室汇总核查,一月一公布。
六、加强司机管理。办公室每季度对司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司机要熟知交通安全规则和有关制度规定,必须爱护车辆,经常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检修车辆,对随车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由司机负责配置好,费用自理。按时年检,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做到安全行车,一切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由司机和责任人负担。
七、严格责任制。对因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损坏、交通事故等,致使人员伤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个人全部承担。除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规依法处理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