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企业“回头看”行动,确保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不留死角
目前我市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复查工作已进入尾声,为确保排查全面,不留死角,最近,我市针对2009年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中发现的50家存在突出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回头看”行动,对这些企业目前的生产状况进行详细地核查,对历史遗留及关闭企业遗留问题进行复查。
一是严查历史遗留及关闭企业遗留问题。核查发现,38家应取缔关闭(淘汰)的企业现有34家已取缔关闭或淘汰退出,其中已关闭的望城县大湖炼锌厂厂外土壤受重金属污染问题至今未解决,4家未按期取缔关闭(淘汰)的企业有3家(望城区桃花建材工业公司、浏阳市永和磷肥厂氯化钡项目、宁乡县湖南胜溪锰业有限公司)目前已停产,1家(长沙乌山射钉厂)电镀车间原车间已关闭,现更名为奥星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二是对可能存在污染隐患企业进行针对性地核查。核查发现,4家2009年限期整改的企业中有1家限期搬迁的企业(长沙市(星沙镇)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到期未搬迁,1家(东运制版有限公司)2013年6月29日已关闭,1家(湖南博隆矿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常生产,正在办理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老尾砂坝库容已达到设计容量,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封场闭库,1家(浏阳市宏鑫矿业有限公司)已经列入浏阳市淘汰企业名单。8家2009年停产整治的企业中有5家目前处于停产状态,1家(浏阳市大洛化工厂)现已关闭,2家(浏阳市鸿达固引剂厂、湖南磷化工总厂)正常生产,其中湖南磷化工总厂正在按批复中的要求落实整改,暂未申请三同时验收。
三是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和严厉整治。我局对2009年应限期关闭的而未关闭的企业要求政府强制实施关闭,对已关闭企业遗留的环境污染隐患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解决;对在核查中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制定整治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严格按照“一企一策”的整治要求进行验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