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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荷塘分局评为株洲市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4-17 15:33   【字体:    

  近年来,环保荷塘分局在颜少龙局长的带领下,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和办事程序,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机制有效落实,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出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有力的打击了违法企业,确实纠正"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怪现象,维护了百姓环境权益,树立了严格、公正、文明的良好社会形象。确保了辖区内环境安全。2013年12月,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授予我分局"2013-2015年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现将分局在法制方面的做法进行介绍,与大家共勉。

  1、加强了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了法制评审委员会,每一案子从立案、运用法律条款、处罚金额都进行充分的研究之后才上报市局法制评审委员会,做到处罚案件材料详实,证据确凿,程序到位,引用法律条文准确。

  2、切实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市局、支队组织的法律培训做到人人参与,不漏一人。同时分局加强法制教育,结合"五五"普法工作,重点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将普法和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培训,使全局普法学习率达100%。通过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分局执法队伍整体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3、认真做好案卷档案材料。分局严格按照市环保局规范环保行政处罚的要求,认真做好案卷档案材料,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之日起7日内必须立案,立案之日起必须在7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做好材料上报市环保局案件审议委员会,并按照《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之书》3日内送达和《行政处罚决定书》7日内送达的要求,确保了案件档案材料的规范。

  4、加强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普及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环境道德素质尤为重要。分局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把任务分解到中队,建立宣传工作奖罚制度;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在辖区内进行集中宣传,两年内发放传单2000多份;平时利用环境现场执法时对监管对象宣传环保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方式,环保法律法规受到辖区群众的重视和支持。(胡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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