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明确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2014年度目标任务
近日,张家界市生态市创建委员会出台《张家界市生态市创建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2014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14年底,PM10浓度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10%左右,PM2.5浓度下降10%左右;全市所有地表水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达到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市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5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较上年上升1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
意见明确了2014年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扬尘综合治理,推进城市周边山林绿化建设,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整治并建设绿色出行系统,关闭、取缔城市周边污染企业,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抓好城市餐饮业和生活油烟治理,加强PM2.5监测能力建设;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完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重点开展中心城区“七溪”及澄潭水厂周边地区治理和武陵源城区“三溪”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三是加强垃圾治理。落实有机构、有资金投入、有队伍、有基础设施、有卫生制度等“五有”机制,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加强城市垃圾治理;四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依法划定畜禽养殖区域,限期取缔禁养区内养殖业,限养区、可养区内规模化养殖企业完善环保治理设施;五是开展噪声污染整治。重点整治燃放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噪声及文化娱乐场所等噪声扰民问题;六是推进群众性绿色创建。
意见中还对保障措施和考核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环境整治六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