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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环保局量化绩效治理“慵、懒、散”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3-31 16:58   【字体:    

为贯彻落实“五个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解决“慵、懒、散”问题,花垣县环保局结合岗位职责,实行工作绩效计分考核制度。

该制度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将环境监测工作具体细化后,制定评分表,按每个人工作完成量累积计分,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分表分三种情况:正常计分项、扣分项、加分项,个人计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考核计分的日常工作,考核小组每季度评比一次。个人得分<60分为不及格,不享受绩效工资;个人得分≥70分,享受局级评优资格;个人得分≥85分,享受县级评优资格; 60分以上按得分多少进行绩效分配。

该制度的实行,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逐步营造全体员工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树立了环保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石艳超

花垣县环保局量化绩效治理“慵、懒、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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