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工作纪律提高机关效能
一、合理制定岗位责任。按照“定岗、定责、定人” 和“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2014年蓝山环保局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并对局内各股室的岗位目标、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奖惩措施进行细化和量化。在此基础上,局内各股室分别制定岗位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使干部职工岗位责任更为明确、工作任务更为具体、工作运行更为规范。
二、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各股室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执法责任制等工作制度以及《全国环保系统六条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禁令和条例,严格按程序办事、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严谨、高效、团结、奋进的环保队伍。
三、全面转变工作作风。全局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四次签到制和请销假制度;严肃会议纪律、整顿会纪会风;严禁上班时间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醉酒上班、醉酒执法;严禁干部职工涉黄、涉赌、涉毒和打架斗殴;公务车辆下班、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一律按规定停放,严禁私自停放在娱乐场所和酒店宾馆门前,并针对以上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强化政务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工作有关规定,各股室要及时、主动公开本部门的工作信息,且每月报送信息数量均有具体指标和奖惩措施。所有需公开的信息经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并报局办公室备案。局办公室对各部门政务信息的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年终作为岗位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督查考核制度。明确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局纪检组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在督查或群众举报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和擅离职守、贻误工作、造成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负责人包庇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