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环保局积极部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工作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落实大气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郴州市人民政府与资兴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资兴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主要任务包括: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为进一步落实主要任务,资兴市环保局召开了工作调度会议,对《目标责任书》的十一项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
据了解,资兴市环保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应急预案、淘汰落后措施,明确企业的社会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参与。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宣传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活动,倡导文明、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共同改善空气质量。此外,资兴市环保局还将《目标责任书》工作分配任务纳入本局年度考核计划,争取在规定的期限内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