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资金管理稽查
1月7日,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所工作人员于对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就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单位执收资质、征收程序、执行执收标准、资金管理、专项非税票据管理、档案管理、排污权证发放管理七个方面开展稽查,并对醴陵市重新核定初始排污权的22家煤改气的企业中的两家进行了检查。通过稽查后发现五县市在资金收缴、使用管理以及业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排污权储备交易所包晓风所长在肯定了基层部门对排污权工作的同时,并且针对各县市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按照要求整改到位。(排污权交易所)